发表时间: 2021-05-14 11:33:09
作者: 重庆市青年科技领军人才协会
各乡镇党委,各街道党工委,县委各部委,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党组织,各人民团体党组织:
《忠县“忠州英才”服务卡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已经县委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忠县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2月24日
忠县“忠州英才”服务卡制度实施办法(试行)
为贯彻落实《重庆市人才服务证制度》《忠县科教兴县和人才强县行动方案(2018-2020年)》,进一步优化人才服务,推进人才评价改革,激发创新创业活力,营造“近悦远来”人才生态,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忠州英才”服务卡制度实施办法。
一、发放对象及条件
(一)发放对象
“忠州英才”服务卡是忠县各行业领域业绩突出的优秀人才(公务员和参公人员除外)享受优惠待遇的凭证。其发放对象主要为:在县内企事业单位、科研机构或社会组织等工作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社会工作人才,以及经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其他人才。
(二)基本条件
1. 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章守纪、信用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自觉维护社会稳定,承担社会责任。
2. 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要在县内企业(国有企业除外)担任董事长、总经理等高管职务一年及以上,所在企业注册在我县,且连续在忠县纳税一年以上,并依法为职工在忠县缴纳社会保险费,无拖欠职工工资行为。
3. 乡村振兴人才要在县内从事现代农业、乡村旅游等乡村振兴领域具有代表性、影响力,创办的农业企业、股份合作社、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无拖欠员工工资、土地流转费等行为。
4. 专业技术技能人才要在县内企事业单位、科研机构或社会组织等工作,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取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获得中级及以上职称或技术等级。
5. 对已获评“重庆英才”和获得重庆市人才服务证的人才,可直接纳入“忠州英才”服务卡发放对象。
二、积分办法
“忠州英才”服务卡实行贡献积分制,评分采取分类评价、指标量化、逐年累计办法进行,共设置个人素质分、业绩贡献分、社会评价分等三大类指标,总积分=个人素质分+业绩贡献分+社会评价分。总积分80分以上,颁发“忠州英才”服务卡,超过80分的部分可用于自主选择服务项目。(积分标准见附件1、2、3、4)
三、服务内容
“忠州英才”服务卡持有人可享受服务内容包括基础服务项和积分兑换服务项。其中,获得“忠州英才”服务卡可直接享受创新创业、旅游休闲、政治待遇等基础服务项服务内容,使用相应积分可享受医疗保障、子女入学、亲属就业、住房保障、培训奖学等积分兑换服务项服务内容(服务项目见附件5)。具体如下:
(一)基础服务项
创新创业类:在忠县创新创业,可优先享受创新创业培训、科技研发补助、创业种子基金、融资贷款支持、入住 “双创”平台等服务;
旅游休闲类:持卡人可免费游览石宝寨、烽烟三国、白公祠等由政府或县属国有企业经营的县内景区;
政治待遇类:优先推荐“两代表一委员”,安排县级领导结对联系,并可列席县内重要会议和活动。
(二)积分兑换服务项
医疗保障类:领取金额不等体检卡、配备就医服务联络员;
子女入学类:优先解决持卡人子女就读县内公办学校;
亲属就业类:根据实际情况优先为持卡人配偶、子女安排工作或推荐到县内企业工作;
住房保障类:优先安排入住人才公寓,并享受租金减免;
培训奖学类:安排参加市内外高校非学历培训、聆听商儒学院高层次讲堂,赠送相应金额优秀书籍。
四、审批程序
(一)申报。每年集中申报一次,申报时间为每年年底或次年年初。相关事项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社保局另行通知。由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所在单位开展申报工作,填报《忠州英才服务卡申请审批表》(附件6),并提供相关佐证资料。
(二)评审。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社保局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评审。并对评审对象是否存在违纪违法、偷税漏税、信用不良等情况书面征求县纪委监委机关、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税务局等部门意见。
(三)审定。由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四)公示。审定名单在忠州日报、“忠县组工”、“忠县人力社保”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公示,接受监督。
(五)发卡。公示结束后,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社保局颁发“忠州英才”服务卡,并以此统计每年积分。
五、管理使用
(一)“忠州英才”服务卡主要载明持卡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照片、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号码、工作单位、发卡日期、有效期、发卡机关、证件编号等信息,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社保局制发。
(二)“忠州英才”服务卡积分原则上实行动态管理。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忠州英才”服务卡持有者加分申请和服务项目申请的审核工作,并分别填报《忠州英才服务卡积分统计表》(附件7)、《忠州英才服务卡积分兑换统计表》(附件8)提交县人力社保局审定备案。服务项目由县人力社保局牵头,各相关单位配合实施。如所在单位搬离忠县或持卡人离开忠县,其卡自动失效;“忠州英才”服务卡遗失的,持卡人可提交书面申请进行补办。
(三)“忠州英才”服务卡仅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违者追究有关单位及人员责任。持卡人被发现有提供虚假申报信息或持卡期间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发卡机关有权收回“忠州英才”服务卡,并取消持卡人享受服务的资格。
六、保障服务
(一)加强组织领导。“忠州英才”服务卡制度在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社保局会同县教委、县科技局、县经济信息委、县民政局、县农业农村委、县卫生健康委、县总工会等部门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服务工作,本项工作将纳入年度综合考核,对材料弄虚作假、不严格审核把关的行业主管部门扣减相应分值。
(二)切实优化服务。各责任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能职责,制定具体方案,抓好“忠州英才”服务卡政策的落地落实。对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各责任部门和服务单位要主动加强沟通协调,共同研究解决,积极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
(三)强化经费保障。“忠州英才”服务卡制度运行所需经费由县财政给予保障,在人才工作专项经费中列支。如有与我县其他政策相同奖励(资助)项目,按照从高从优、不重复享受的原则执行。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县委组织部人才工作科,电话:54458459
县教委组织干部科,电话:54230520
县科技局科技创新科,电话:54232416
县经济信息委企业党建指导科,电话:54236322
县民政局基层政权科,电话:54454159
县人力社保局人力资源科,电话:54246481
县农业农村委组织人事科,电话:54248046
县商务委综合科,电话:54239920
县卫生健康委组织人事科,电话:54401530
县职工服务中心,电话:54218206
附件:1. 忠州英才服务卡积分标准(乡村振兴人才)
2. 忠州英才服务卡积分标准(工业企业经营管理人才)
3. 忠州英才服务卡积分标准(商贸企业经营管理人才)
4.忠州英才服务卡积分标准(专业技术、技能、社工人才)
5. 忠州英才服务卡服务项目
6.忠州英才服务卡申请审批表
7. 忠州英才服务卡积分统计表
8. 忠州英才服务卡积分兑换统计表
附件1
忠州英才服务卡积分标准(乡村振兴人才)
附件2
忠州英才服务卡积分标准
(工业企业经营管理人才)
注:建筑业等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适用此标准。
附件3
忠州英才服务卡积分标准
(商贸企业经营管理人才)
附件4
忠州英才服务卡积分标准
(专业技术、技能、社工人才)
附件5
忠州英才服务卡服务项目
注:同一服务项目,每年仅能选择1次。
附件6
忠州英才服务卡申请审批表
申报单位:联系电话:编号:
附件7
忠州英才服务卡积分统计表
附件8
忠州英才服务卡积分兑换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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